关于举办《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》 《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》宣贯活动的通知

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,济南、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,滨州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:

为扎实做好《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》《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》宣传贯彻工作,根据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和《山东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十大专项行动》部署要求,我厅将在烟台市、聊城市举办《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》《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》宣贯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内容

(一)《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》政策解读;

(二)《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》政策解读;

(三)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及梯度培育相关政策宣讲;

(四)“对标先进”优质中小企业参访活动。

二、活动形式

采取“线下”“线上”相结合形式。在烟台市、聊城市设宣贯活动现场,在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、“山东省中小企业”等公众号以视频直播形式进行“线上”同步直播(1.登录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,会议当天进入观看。网址:http://www.smesd.com.cn。2.关注“山东省中小企业”公众号,会议当天进入观看。)。

三、活动时间和地点

(一)烟台市昆龙温泉酒店(烟台市牟平区汉河东路8号)

会议时间:2023年12月15日9:00--17:00,(会期一天)

报到时间:2023年12月14日14:00--19:00

(二)聊城市阿尔卡迪亚国际酒店(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20号)

会议时间:2023年12月20日9:00--17:00,(会期一天)

报到时间:2023年12月19日14:00--19:00

四、参加人员

(一)线下参会人员

1.各市工信局,济南市、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、滨州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有关处(科)室负责同志2人;

2.各市主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人2人;

3.烟台、聊城市重点民营中小企业负责人。

(二)线上参会人员

1.各市、各县(市、区)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;

2.各级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中心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负责人;

3.有关协会、服务机构负责人;

4.民营中小企业负责人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(一)各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宣传发动有关协会、服务机构和民营中小企业线上参会。

(二)请各市于2023年12月10日前汇总本市线下参会人员信息并填写参会回执(附后)发送至邮箱sdhcmcc@163.com,

(三)会议统一安排食宿,不安排接送站,请参会同志自行前往会议地点报到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
联系人:索  立 0531-51782700

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
联系人:于英才 15953557018

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
联系人:韩伟欣 19806081868

山东省企业联合会

联系人:王尔成 13361016668


附件:参会回执.doc


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
2023年12月5日


返回智库网首页>> 文/省工信厅

声明
1、智库网转载本文目的在于传递信息,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真实性负责,智库不承担文章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。
2、若所转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联系,我方将第一时间处理。
3、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,务必请注明来源。
转载请注明来源
智库网原创或编译,更多信息化门户专业资料请访问智库信息化。

官网:http://www.topcio.cn

微信:topcio_cn

扫码关注,了解更多信息
CIO智库微信公众号
山东省数字经济协会微信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