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大企业“发榜” 中小企业“揭榜”工作的通知

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,各标志性产业链工作专班,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“发榜”中小企业“揭榜”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度大企业“发榜”中小企业“揭榜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大企业需求

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各标志性产业链工作专班、厅有关处室要组织动员本地区、本行业有一定龙头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围绕工作目标、参考《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》、结合自身发展实际,提出拟请中小企业“揭榜”攻关的技术创新需求。有意愿的大企业填写《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》(见附件1,可选择是否公开),将电子版、打印纸质版并加盖企业印章,于5月5日前报我厅。我厅统一汇总初核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,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结合所属行业领域迫切性、可行性等情况,筛选形成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,通过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(www.xieshouxingdong.cn)将可公开部分向社会公布。

二、组织中小企业“揭榜”

大企业“发榜”相关信息发布后,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组织有意愿且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的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“揭榜”,在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填写《中小企业“揭榜”对接表》(见附件2),提交《中小企业“揭榜”申请书》(模板见附件3),打印纸质版并加盖企业印章,报送至我厅。我厅统一汇总初核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,报送时间另行通知。

三、确定“揭榜”企业名单

“发榜”大企业根据“揭榜”中小企业的团队水平、研发能力、攻关方案、与需求匹配度等组织遴选,每项需求选择1—3家“揭榜”企业,由大企业与“揭榜”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;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,确定“揭榜”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,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。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相关司局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处室做好组织协调、指导审核和服务工作。

四、搞好服务保障

一是加强组织协同。各市、各标志性产业链要强化组织领导,建立协同机制,充分动员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积极参与,指导“揭榜”企业制定完善保障措施,加强审核和后续跟踪服务,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对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,确保融通对接工作取得实效。二是强化资金支持。对入选“揭榜”名单的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,在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予以积极推荐;对入选“揭榜”名单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创新型中小企业,各市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支持。三是做好服务支撑。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厅有关处室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作用,动员中小企业服务机构、平台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等加强服务支持,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攻关提供检验检测、小试中试、专利申请和管理、融资促进、市场开拓等服务,并对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给予适度优惠,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营造良好外部环境。四是注重提质扩面。要以开展“揭榜”“发榜”工作为契机,与“百场万企”“十链万企”融通对接等活动相互协同,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丰富对接形式,提升对接效率,及时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工作提质扩面,在更广范围、更多层次牵引发力,大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、相互促进的融通发展生态。


邮寄地址: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,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创新创业指导处,250011

联系电话:0531-51782708

电子邮箱:zjtx@shandong.cn


附件:1.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.docx
     2.中小企业“揭榜”对接表.docx
     3.中小企业“揭榜”申请书.docx


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
2023年4月26日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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